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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招聘进入高峰劳动者需学法维权
  2008-2-26 15:24:56   新疆日报  点击数:

  春节过后,新疆自治区又迎来一个用工高峰期。新《劳动合同法》从今年1月1日起就实施了,但从记者的采访和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来看,一些劳动者对这部法律的内容还不了解,在理解当中还存在着一些误区。2月20日,记者就几个热点问题,采访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请他们做以解答,帮助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

  问:有的农民工认为,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自己还要再缴纳社保,这样不划算,不如不签合同,还省下交社保的钱,这种认识正确吗?

  答:这种认识上的误区一定要纠正。因为自己缴纳了社保,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就能够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月可以按时领取养老金。参保越早,将来受益就越大。如果现在不参保不缴费,那么将来达到退休年龄后就没有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上领取养老金的权利。

  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属于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互济性、无风险性的特点。它由各级政府作坚强后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个人只需缴纳少部分费用,不会吃亏,只要尽相应的义务就可以受益。

  问:不签劳动合同就能拿双倍的工资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而对于“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就能拿双倍工资”问题,要分情况来处理。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未能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要求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不愿意订立的,用人单位就不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了。

  问:过去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签订合同,以后就可以拒签了吗?

  答: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于原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关系是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清理与规范劳动关系,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积极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自2008年1月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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