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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企业须交保证金
  2008-1-24 15:40:11   北京娱乐信报   点击数:

  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今年内全面实现“无拖欠工资问题”这个目标,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昨天表示,对本市三年内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要建立数据库,并在24小时内兑现拖欠的工资。

  谈到拖欠工资问题,王德修首先强调,本市拖欠工资的80%都集中在建筑行业。因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将和建委密切配合,给企业建立数据库,尤其是三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现象的企业,强制要求他们设立工资保证金账户,即在每年年初时,这些企业需上缴一部分的保证金,如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就直接用保证金抵押。

  同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承诺,对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将在24小时内兑现所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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