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1月1日开始执行。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全省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75.48%,到年底,各类企业必须与进城务工人员全部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要与务工人员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和农民工签合同,将要向务工人员每月支付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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