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对政协委员江佐中的提案《关于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的建议》作出回复。回复指出,佛山市目前已经建立起“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欠薪事件中的困难员工符合一定条件的(30人以上被集体欠薪2个月以上,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员工),集体向所在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即可启用欠薪帮扶专项资金进行帮扶。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回复中指出,在当前企业欠薪问题尤其突出的形势下,实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具有多方面的优势。首先,可以快速处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解决劳动者的燃眉之急;其次,可以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再次,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关怀,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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