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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联动新机制
  2007-6-13 14:48:01   江苏省灌南县司法局   点击数:

  江苏灌南县现有务工经商23万多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为依法保障务工经商人员在生产、生活和工作等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灌南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一线三面式” (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普法维权这根主线,串起本地、异地、跨省等三层面开展送法援助活动)联动新机制,深受到农民工的青睐。

  1、“一线”:即围绕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普法维权这根主线,按照简化、规范、便民和“应援尽援,全程免费”的要求,对申请给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手续不齐、提供证明材料有困难的,法律援助机构先行办理。全县各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工作者,对有法律援助的请求,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者,一律应纳入法律援助的范畴,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其中注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每年义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2 件。同时各乡镇和街道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分别设法律援助工作部(站),工会组织建立了农村外出务工党员法律维权中心,极大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

  2、“三面式”:即本地、异地、跨省等三面式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面是本地式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该县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外出劳务人员权利保障中心,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司法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中心主要职责是: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避免或减少在外务工人员发生劳动纠纷及因此引发的刑事案件。

  全县14个乡镇分别成立外出劳务人员法律援助报务中心。设有固定办公室,与乡镇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联合办公,主要由律师、司法人员或法律工作者和离退休司法人员组成。经过集中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公示法律援助人员姓名、职务及法律援助主体、范围、对象、手段和具体要求,持证上岗。

  二面是异地式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是设阵地。在务工人员集居地建立送法维权工作站,每站设3-5个联系点,有固定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和联络人,及时了解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搞咨询。在年前讨薪、年后就业等维权关键期,组织政法委、司法局、劳保局、广电局、工会等成员单位,成立顾问团,开出“送法维权千里行”法制宣传教育“大蓬车”,前往沪、苏、锡、常、杭等地,深入联系点,了解民工生活、就业、安全、劳动保障、合同签订情况,现场办公。三是建卡册。发放维权联系卡,卡的正面印有“送法维权千里行联系卡”字样和维权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服务事项,背面印有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摘要和维权指南。四是办“网点”。在务工人员集中地创办流动人员法制学校、开办“普法超市”、举办法律培训班,免费赠送法律法规书籍,“零距离”调解矛盾纠纷。在务工人员中设立流动党支部,通过党员带头学法,影响周围务工群众,培养他们的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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