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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总工会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2007-5-28 14:59:53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点击数:

  为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从2005年6月起,我们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广泛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积极探索,强势推进,取得了企业广泛参与、职工广为受益、社会广为认同的多赢效果。全市1600多家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参与面达60%以上。

  一、融入大局,强化党政主导的创建格局

  党政对创建活动的重视和支持是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的重要保证。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完善和强化党政主导的创建工作格局,把创建工作纳入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努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创建活动的酝酿阶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专题听取了创建工作思路的汇报,对市总这一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企业的创新理念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支持。去年4月,市委工会工作会议上将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作为会议的重要议题,市委书记史和平对各级党政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命名大会。去年10月,市政府联系工会工会工作会议,将深入推进创建工作作为首要议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里程多次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党政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创建工作提上日程;要突出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研究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二)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规格和层次。2005年6月,市政府转发了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启动创建活动。7个辖市区政府也都相继出台了创建活动意见。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截止目前,镇江市各辖市区党委、政府都联合下发了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按照镇江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升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层次,并以政府名义对和谐企业进行了命名表彰。

  (三)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导和考核。今年2月,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和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创建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与政府政绩考核挂钩,创建的工作绩效被列为考核辖市区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对辖市区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所属企业参与创建活动面广、职工权益欠帐率低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目标办负责,年底通过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抽查企业、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打分,按一定权重纳入辖市区综合目标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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