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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企拖欠工资年底前兑现
  2007-3-7 12:59:46   安徽商报   点击数:

  安徽省省属企业将在今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而如果再次发生新的拖欠现象,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薪酬将被扣减。省国资委目前已为此展开积极的行动,并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新的工资拖欠行为。

  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当前的清欠工作以解决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凡是2006年底以前的工资拖欠都要纳入清欠范围,并确定在2007年底以前基本解决企业历史拖欠问题。为此,省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推进省属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对清欠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省国资委还要求,各省属企业要建立防止拖欠工资工作的责任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如由于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发生新的拖欠现象,要进行责任追究并对欠薪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如企业发生新的拖欠工资行为,企业负责人将不能增加工资并相应扣减薪酬,其职务消费也将被严格控制,使解决工资拖欠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挂钩。为监控新的拖欠行为,省国资委将建立预防工资新欠的报告制度,从2007年4月起,存在拖欠工资的省属企业,须填报2007年企业拖欠工资及清欠情况月报表,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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