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家政服务的幌子,暗地里却搞非法职业介绍,对招工企业的情况一问三不知,一些岗位的工资甚至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6日,拱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的地下职业介绍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不少问题。
[问题一]
打着家政服务幌子搞地下职介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登云路410号的鑫鑫家政所。家政所的墙上密密麻麻地贴着招工信息,机械工、服务员、厨师,招的工种挺齐全,有十几个人在里面找工作。
“我们这里有四五百条招工信息吧,都是招工企业主动找过来的。”家政所的老板介绍说。
“你们有没有职业介绍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一发问,老板立刻傻了眼,因为他只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家政服务。
执法人员表示,要办职业介绍所,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取得职业介绍从业资格证。而现在很多人打着家政服务的旗号,却在做职业介绍。
[问题二]
对招工单位情况一问三不知
莫干山路汽车北站附近的鑫鑫家政,门口贴着一张醒目的招聘启事:保安,男,30岁以下,1000—1250元/月,每天工作12小时,干两天休一天,有社保有福利。
“这是哪家单位的招工信息?”执法人员问。老板回答,是一家省级媒体在招人。但奇怪的是,他却不知道招工单位的联系电话,对对方的情况更是一问三不知。
[问题三]
岗位待遇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人造石橱柜厂学徒工700元/月;幼师,650—900元/月;业务员,600元/月+提成……”在杭印路桃园里95号的新园家政所,贴着五六百张招工信息。
可记者发现,大约有四分之一的招聘岗位工资都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而在杭印路上一家无名家政所,一家机械厂的学徒工月工资只有200元。
执法人员表示,从去年9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如果招工单位的工资水平低于这个标准,都是违法的。
[问题四]
职业介绍费信口开河
在莫干山路686号的朋友家政,墙上有一张《求职须知》:普通求职25元/人,求者如果拒绝务工,不予退费;委托代理求职80—100元。老板说,“委托代理求职”的意思,就是帮你找到工作为止。
执法人员想要询问《求职须知》的由来,老板娘突然一把把它撕掉了,嘴上还不停地说,“也不知道是谁贴上去的!”
执法人员表示,正规民营职业介绍所的收费标准是20元/人,如果用工实际情况和推荐信上的内容不符合,或是用工单位已招满,可以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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