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基数:工程造价的1-3%,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A级诚信企业可免缴
记者3月11日从贵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贵阳市建设局近日联合制定出台了《贵阳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保证金按工程合同造价的3%缴纳,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时间可按年度缴纳,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连续3年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无违反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可按工程合同造价的1%缴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评为劳动保障A级诚信的企业可免缴。
根据规定,建筑业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应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工程合同造价核定保证金基数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对保证金进行监管,保证金实行专户专储、专项支取,在建筑业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