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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工作1年未签合同视作永久员工
  2007-11-7 12:19:12   海口晚报  点击数:

  现状5:跳槽带走商业机密

  一些企业研发部门的职工,由于涉及商业机密,若是离开或是到竞争对手企业去工作,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新法:要承担竞业限制

  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劳动者不得从事同类业务或是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不过用人单位必须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期限不超过二年。符科长说,从这一点上可以明显看出新的法律更注重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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