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以来,不少市民向商报反映,他们的月工资没有达到650元的标准。对此,不同的单位称有不同的难处。那么,“难处”能成为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理由吗?
【市民投诉】
月工资不到650元
杨女士是管城区卫生队的清洁工。11月12日,10月份的工资发下来了,杨女士一看,工资只有480元,而除了工资,她们每月没有任何福利。
杨女士说,10月份郑州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480元调整到650元,而这个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括各种保险和福利。要说辛苦,她们每天凌晨4点多就开始工作了,别人的工资都涨了,为啥她的工资偏偏没有提高。
为工资的事情烦心的还有张先生。他是二七区的巡防队员,他反映自己10月份的工资并没有增加。原本在调整以前,他每月能拿到630元,这里面包括480元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等150元。别人的工资水平提高,他的工资却没有变化,他觉得很不公平。
李先生在郑州市某物业管理公司做水电维修工。他到该公司一年多了,他和同事的工资水平一直是每月570元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他10月份仍然只拿570元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似乎与他没有关系。
据记者了解,类似的情况相当普遍。金水区一位巡防队员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办事处工资大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入各种保险的队员,每月能拿683元,而入保险的队员每月能拿607元。实际上除去各种福利和保险,他们10月份的工资仍然低于650元的标准。
他还告诉记者,据他所知,金水区各巡防队10月份的工资水平都低于650元的标准。
【单位回复】
财政拨款不到位没法上调
记者先后拨打了各被投诉单位的电话,各单位的负责人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管城区卫生队队长李芳告诉记者,她们的工资都由财政拨款,目前财政拨款已经获得批准,暂时还没有到卫生队。管城区政府下拨财政款项,大约在11月20日左右发到每个员工手里。这项拨款补发每个员工170元,作为10月份工资的欠款。
李先生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王榕,则表示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她介绍说,该公司是为金水区某政府机关服务,该公司的收入来自该机关的财政拨款,而机关的财政拨款调整,需要一个过程。他们公司在这之前,没办法上调员工的工资水平。
【劳动部门】
新工资标准允许有调整期
“新标准从10月1日已经开始执行。如果10月份没有调整过来,11月份必须按照新标准补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对媒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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