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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3000企业未与员工签合同
  2006-5-24     点击数:

  记者23日从东莞市劳动局获悉,在日前进行的劳动合同专项检查中,共查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三千余家。在检查中发现,企业瞒报少报用工人数、管理人员代签合同等问题尤为严重。

  同时,还有企业自行制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与劳动法律法规相违背,而没有将合同文本送交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查出违规企业3000余家

  据介绍,从4月份开始,市劳动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劳动合同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据悉,共查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3000余家,经过检查督促多数企业已经补签。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劳动部门责令其制定签订劳动合同的计划,并限期补签。目前,劳动局正继续跟踪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对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集中复查,重点突破,争取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企业自制合同必须送审

  据悉,劳动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存在瞒报、漏报、少报用工人数的行为,工资表上反映的人数与签订的劳动合同份数是一样,但实际人数多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还出现由管理人员代替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鉴证后擅自涂改合同条款内容,甚至更改合同有效期或签订日期的现象。

  再就是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企业在购买劳动合同后完全没有与职工签订,或签订后没有及时送劳动部门鉴证,或合同鉴证后没有留给员工一份;部分企业与新入职工人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时,试用期却约定三个月,违反了试用期规定。同时,还有企业自行制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与劳动法律法规相违背,没有将合同文本送交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有些工资低于最低标准

  此外,有些企业仍存在工资低、超时加班、不按规定计算加班费等违法行为。明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却还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情况与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相符,甚至完全违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劳动局表示,将以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及时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节恶劣、严重违法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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