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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个区域性集体合同签订
  2006-8-7     点击数:

  济南市第一个区域性集体合同即十里河社区集体合同、工资协议于8月3日在济南星河民营科技园签订。这份集体合同覆盖了十里河社区内的40多家企业1600多名职工。

  据介绍,十里河社区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的签订,不仅体现在辖区内所有职工就自身涉及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切身利益问题能够通过法律文本的形式得到有效的保护,更重要的是该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实现了工会组织“以上代下”维权方式的新探索。

  辖区内各企业工会通过委托制,由上一级工会代各企业工会同企业代表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更好地处理和解决劳资双方的矛盾,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建设新型劳动关系,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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