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企业资产重组是否就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根据上述规定,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转制、改制、资产重组等”,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上述情形下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二个条件之一: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另有约定。即在上述情形下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当事人的合意,从而排除了劳动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单方面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转制、改制、资产重组等”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本案中,资产重组后的经营公司依法继续履行进出口公司与周先生的原订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周先生以其与进出口公司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为由要求股份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法律规定上缺乏依据,在给付申请上搞错主体,其申诉请求自然不能获得支持。周先生如要因此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通过协商的途径进行,如未经协商也无其他约定事项的,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双方都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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