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就业招聘中的男女性别歧视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管是招聘什么岗位的人员,许多单位都明确声明“不招女性”,或标明“男性优先”。有的单位虽然明里不说,但暗里却拒绝女性,并毫无理由地把女性拒之门外。女大学毕业生、女研究生招聘被拒的事例屡屡见诸报端。
就此,江苏省民进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中除对性别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岗位外,其他岗位一律不得提出性别要求。希望劳动和人事部门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督察、处理男女平等就业问题。发达国家在社会就业部门都有专职机构或人员负责男女平等就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制定有关企、事业单位(对性别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岗位除外)女性岗位最少限额的法规,从法制的轨道上保证男女平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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