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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落实残疾人就业有关规定
  2007-6-15 19:56:57   湖南省劳动保障网   点击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近日召开的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岳阳市就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作出了安排部署。

  据悉,《残疾人就业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岳阳市将按比例安排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并组织进行定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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