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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四项税收政策为再就业护航
  2007-5-31 15:02:51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泰安市地税局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上突出检查管理、绿色通道、部门信息沟通、考核督导四项措施,高效解决政策落实不平衡、不到位等问题,确保使再就业人员享受到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在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出现的不规范、不严密等问题,市地税局加强了四个方面管理:

  一是强化检查管理。对落实不到位的,主动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及时享受优惠;对不符合条件或骗取优惠的,取消减免税资格并依法处理;严格减免税审核与鉴定,加强减免税基础管理。

  二是强化“绿色通道”的畅通。在各办税大厅设立再就业公告板,公布再就业各项税收政策及办理流程;设置“再就业专门窗口”,统一受理税务登记、工本费减免、减免税申请等事宜。

  三是强化部门信息沟通。建立与国税、劳动保障等部门定期信息交换与协查制度,发现现行政策规定不合理、不严密的,通过政策反馈机制及时反映;对通过伪造、变造、买卖、借用等手段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不法分子,取消减免税资格,追缴已减免的税款,并按规定处罚;对出借、转让《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相关信息。

  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对不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或落实不到位,以及擅自扩大政策执行范围或未按政策规定擅自审批减免税的,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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