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就业信息>>正文

哈尔滨市三种人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007-4-30 16:46:47   东北网   点击数:

  日前从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促进再就业工作,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而又缺少资金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哈尔滨市确定三种人为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今后,这三种人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即可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据介绍,确定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哈尔滨就(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持有《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的城镇复员退役军人。“三证”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申请。申请时除携带上述某一证件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人本人户口、身份证;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反担保人的户口、身份证以及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申请人到经营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申请人分别将这些材料报送哈尔滨市担保中心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利达支行办理贷款业务。

  目前,哈尔滨市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对带动就业的创业项目和微利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还款方式和结息方式由贷款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项目及贷款用途予以确定。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