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促进和谐广东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进一步做大做强就业援助品牌,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6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二、援助对象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4050”、长期失业和特困失业人员;
(三)已就业且符合政策规定,但尚未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员。
三、活动时间
本次再就业援助月的时间定为1月15日至2月16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1月15日至20日):组织发动,调查摸底。各市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并摸清援助对象的基本状况;
第二阶段(1月21日至2月10日):全面开展“五送”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补贴);
第三阶段(2月11日至16日):组织节日慰问。在春节前,组织对就业援助对象进行上门慰问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部署开展新一轮针对就业困难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再就业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再摸查,基本摸清他们的失业原因、家庭状况、思想动态、职业技能和就业愿望、就业后享受补贴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原有的资料台帐,努力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和实现动态管理。
(二)全面开展“三个一”贴身服务和实现“三个一”的工作目标。“三个一”贴心服务是:一是根据援助对象自身素质、特点、个人意愿等方面的情况,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二是与援助对象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三是落实一名对口帮扶工作人员确保兑现就业援助承诺。“三个一”的工作目标:让一批人员的社保补贴得到落实;组织一批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一批人员送上就业岗位。
(三)紧密结合落实再就业政策,全面开展“五送”(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补贴)活动。要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就业援助对象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和其它公共就业服务;认真检查再就业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再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四)组织社区专场招聘会。进入第二阶段,各地要全面组织发动在有条件的社区举办不少于一场的针对社区困难对象的专场招聘会,开展现场职业指导、政策宣传咨询和提供技能培训登记等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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