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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7年度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
  2007-1-26 16:01:29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对2007年度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

  1、时间节点

  2007年就业援助月安排在1月10日至2月28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调查排摸阶段(1月10日-1月24日),各区县组织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和就业援助员集中排摸本辖区内的"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

  安置就业阶段(1月25日-2月24日),各区县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集中安置排摸后援助对象。2月1日,全市集中开展就业援助专场咨询指导服务,届时邀请主流媒体作专项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舆论氛围。

  评估检查阶段(2月25日-2月28日),各区县上门走访调查,了解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的落实情况。

  2、援助措施

  制定一份援助计划,根据每一个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份个性化的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落实服务承诺。

  明确一份援助责任,将每一个援助对象的援助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建立援助责任制。

  提供一个就业岗位,使每一个援助对象在援助月活动期间都有机会参加适合其实际情况的岗位招聘面试,切实帮助大部分援助对象实现就业。

  落实一项社会保障,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属失业人员的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落实相应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按照《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沪劳保就[2007]23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春风行动

  1、时间节点

  2007年春风行动安排在2月25日至3月31日。

  2、内容安排

  组织劳动监察协管员和就业援助员向外地来沪农民工免费广泛发放"春风卡","春风卡"主要宣传介绍,外地来沪农民工的就业服务项目、综合保险制度、维权渠道等。

  依托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为外地来沪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招聘信息查询、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查询等多项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12333电话咨询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接受农民工维权投诉。

  各区县劳务纠纷调解办公室继续做好外地来沪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务纠纷免费调解工作。

  继续对使用外地来沪农民工的企业开展纠正拖欠工资、不缴纳综合保险费的集中整治。

  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集中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名欺诈农民工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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