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社会关注的“广东麦当劳、肯德基涉嫌违规用工”一事,上海市劳动保障检查总队对本市麦当劳、肯德基两家单位整体用工情况作了调查,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对17家麦当劳、20家肯德基共37家门店进行初步调查。调查发现,在2450名从业人员中,61%属于无法得到《劳动法》有关条款保护的兼职人员、职业见习学生和在校学生。
去年1月至今年3月期间,本市共受理有关麦当劳、肯德基举报投诉11件,其中涉及最低工资标准的有5件,但是经监察并未发现投诉反映的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在对37家门店的调查中也发现,目前麦当劳、肯德基并未发现存在不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
麦当劳肯德基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
据介绍,麦当劳、肯德基所在餐厅的从业人员,除了管理人员外,主要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下岗协保等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兼职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四类。
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及特殊劳动关系人员,麦当劳、肯德基实际执行的是全日制月最低工资,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工资仅仅是单位工资计算及内部管理方式。
无论按麦当劳5.8元的小时工资标准折算还是按肯德基6.3元的小时工资标准折算,这些人员的月工资均高于本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750元。
对于在协议中约定小时工资为5.8元或6.3元的兼职和在校学生,按照原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与之类似的是,全日制工作人员到其他单位的兼职行为也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因此都不属于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在本次调查中,本市麦当劳、肯德基的门店并没有发现法律意义上的非全日制用工。麦当劳、肯德基与兼职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属于劳务关系,不适用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工作待遇、工作条件的确定应当以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为准。
规避《劳动法》“有绝招”
在被调查的37家门店2450人中,兼职人员为293人,勤工助学在校学生1184人,青年职业见习学员18人,占了从业人员的61%之多。这意味着61%的从业人员由于无法援引《劳动法》有关条例的保护,只能领取低于6.5元(本市现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6.3元或5.8元。
据估计,本市麦当劳、肯德基的从业人员约2万多名,如以调查样本的61%比例推算,本市有1.22万名的麦当劳、肯德基从业人员“享受着相同待遇”。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