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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副市长挂帅帮农民工讨薪
  2007-1-22 21:26:03   北方晨报   点击数:

  鞍山市委、市政府联合下文重申清欠问题,并成立清欠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刘桂香担任,成员包括六大部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2659110

  日前,鞍山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力争在2月10日前把有关农民工欠薪的投诉和案件处理完毕。 此前,鞍山市劳动、工会等部门均已下发文件,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同时,鞍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又联合下发通知,重申清欠问题,可见鞍山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鞍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到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成立市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刘桂香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六部门。清欠办公室设在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为:0412—2659110。

  案件办理期限截至2月10日

  此次专项行动以建设领域和中小型劳动密集加工制造企业、餐饮服务行业为重点,全面清理和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处理力度,力争在2007年2月10日前把全部投诉和检查发现的案件处理完毕,同时保证不发生新的拖欠,保证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应得的工资。

  六部门实行现场特案特办

  六部门将组成集中办案工作机构,对农民工投诉的重大疑难案件、跨地区案件以及发生过激行为案件,实行现场特案特办。对举报投诉案件要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即日起,市、县(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周六、周日不休,安排专人接待投诉举报。

  欠薪老赖将被清出建筑市场

  此次行动将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两次通知仍不改正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的建设单位(甲方,含开发商)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拖欠工程款达一年以上,经两次督促仍不纠正的开发商,取消其开发资格,不得重新进入建设市场。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建筑企业,依法清出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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