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条例》明确“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但如果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少人可能会自动放弃休假。在昨天的采访中,大部分市民对带薪年休假条例表示称赞,但有不少市民认为《条例》还有一些细节规定得不明确,比如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休假时间员工能否自己做主等。
法定假期比原来多一天
“按照《办法》和《条例》的规定,明年1月1日起,大家的休息时间大大增多了。工作满一年的职工每年至少都可休息120天,接近全年的1/3。”昨天,省政协委员赵晓强就休假时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赵晓强说,《办法》规定,清明、端午、中秋、新年(即元旦)、劳动节各放假一天,国庆、春节各放假3天,共计放假11天,比原来多出一天;一年有52周,共有休息日104天;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职工,每年有带薪年休假5天。3项相加,共计120天。并且,《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所以,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每年休假时间至少都有120天。部分符合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每年休假时间会比这更多。
疑问一 休假时工资待遇如何算
按照条例,“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一名姓陈的外来务工人员直言,农民工是最需要保障休息休假的群体,但按照现在普遍实行的按件计薪,很多人“手停即口停”。如果年休假的工资收入只是基本工资,绝大多数农民工不敢奢望这样的年休假,取消五一长假后保证休假的权利恐难落实。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黄先生表示,在征求意见稿中,原本带薪是指“工资”及“福利”待遇。现在《条例》删去了“福利”二字,只写工资,带薪又打了折扣。“现在很多单位已实行带薪年假,但因‘工资’概念模糊,员工有心理阴影,导致休假率不高。如果带薪年休假还是这样,大家同样不太敢休。毕竟在职工收入中,奖金才是大头。因此,‘工资收入’应明确为‘应税工资’。”
疑问二 职工是否有时间选择权
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有劳动者提出,保证“有得休”固然重要,能否选择“何时休”也很关键。能否在休假时间的选择上,保证员工有更大的决定权?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