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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7月1日起实施5天工作制
  2006-5-12     点击数:

  香港公务员将由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第一阶段5天工作制,受惠的公务员约7.35万人。香港特区政府的目标是在2007年7月之前,所有适宜改行5天工作制的工作单位都实施这项安排。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在昨日的记者会上指出,5天工作制五一措施是指员工星期一至星期5工作,星期六及星期日休息,措施旨在减轻政府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他们的家庭生活质素。有关措施并不影响运作效率。她称,“政府无意立法强制其他界别实施5天工作制五一。”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黎高颖怡介绍实施5天工作制五一的具体情况时表示,在实施这项措施时,特区政府会恪守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不涉及额外人力资源;

  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

  不削减紧急服务;

  在星期六维持一些必需的柜台服务。

  据悉,后勤办公室、提供内部专业及行政服务的办事处,以及在星期六需求较低的服务,平日的办公时间会延长,以补足星期六的办公时数。此外,有关部门会辟设其他便利市民进行政府事务交易的途径,包括互联网服务、收件箱、其他缴费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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