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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费非加班工资 有关部门明确国庆节加班工资算法
  2006-10-7     点击数: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给出权威答案。

  在7天国庆长假中,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节假日,4日、5日、6日、7日是休息日。根据规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加班如何“补钱”?

  按照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安排劳动者值班,不能视为加班。

  过节费和加班工资在性质上不同,不能互相代替。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按照有关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

  如果劳动者加班后拿不到加班工资,可以拨打24小时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进行投诉(国庆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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