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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今年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
  2008-6-5 18:28:50   三秦都市报  点击数:

  记者昨日获悉,2008年陕西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日前确定,据测算,2008年的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此下发通知,要求各类企业要保障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按时足额支付。

  根据我省2008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运用线性回归方法建立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数字模型,经测算,确定2008年该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2008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增长上线为20%,增长下线为5%,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类企业依据2008年工资调控目标合理安排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保障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按时足额支付。在制定2008年工资增长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同时,企业增资方案要按规定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将职工工资增长状况作为经营者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目标。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存在工资历史拖欠的国有企业,必须制定具体清欠计划、限期清欠,确保在2008年6月底完成清欠任务后,方可执行2008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其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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