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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5120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2008-6-5 18:27:54   湖南日报  点击数:

  昨天,记者从湖南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目前,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已达5120家,是2005年的6倍;覆盖职工106万人,是2005年的5.2倍。预计到今年底,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建工会职工达5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将有三分之一建立这一制度。

  2006年以来,湖南省加快推行“党委领导、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主导、工会实施、职工代表监督”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运作模式。2007年年底,劳动保障部门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纳入2008年为民办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建立了统计报表制度,定期调度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情况。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明显扩大,职工工资明显增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每年平均工资增幅在10%以上。基层普遍反映,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劳动关系比较和谐稳定,没有发生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劳动争议案件也大幅度下降。

  据介绍,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地税部门最近联合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凡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总额,经过劳动保障、税务部门审核后,可按实在税前列支。劳动保障部门还将积极制订政策,将工资集体协商同劳动关系调整、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支持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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