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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08-5-9 15:44:10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点击数:

  2008年,岛城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有望比去年增加1285元至4926元,年平均工资为24417.16元。今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07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为平均工资增长23%,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6%。

  细算一笔账

  平均工资增幅一成多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上线提高了1个百分点。2007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在25%以上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20%。考虑部分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的实际需求,上线调高1个百分点。

  同样与去年相比,下线提高了2个百分点。这主要是考虑2008年本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计划控制在4.5%。据统计,一季度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达6.3%。

  200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419元。根据这一数据,职工年平均工资变化应为:21419×(1+14%)=24417.16元;如按照指导线上线则为21419×(1+23%)=26345.37元;按下线为21419×(1+6%)=22704.14元。这意味着,在企业经营与效益允许的情况下,岛城企业职工平均年收入有望比去年上涨情况为:基准水平涨2998.66元,最多涨4926.37元,最少涨1285.14元。

  低工资企业

  利润增长工资就得涨

  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后,及时制定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具体实施方案,已建工会的企业要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在企业内公示后实施。

  根据规定,2008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应低于0.4%;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倍及以上、3倍以下的,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应低于0.3%;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及以上的,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应低于0.2%。

  高工资国企

  工资增长不能破上线

  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国有企业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得突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其他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得突破工资指导线上线。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可超过工资指导线上线,但须经企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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