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2008年泉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今年泉州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上线(预警线)为16%,中线(基准线)为10%,下线为4%,合理增长区间为8%~12%。
通知指出,泉州企业可以参考上述工资指导线,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等实际情况,合理提高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也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时,职工平均工资可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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