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国资委制定的《南京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让很多国企职工非常关注。记者昨从市总工会获悉,工会正在积极推行新的国企职工工资增长方式,比如职工工资增长要和管理层业绩挂钩等,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职工的权益。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工资总额要与企业利润挂钩,每年初,参照企业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利润总额,市国资委将核定一个工资总额,各企业在总额范围内进行分配。效益不好的企业可实行工资计划管理,如果上一年减少亏损或者扭亏为盈的企业,可按市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基准线增加工资计划;上年效益持平的企业,可按工资指导线下线增加工资计划;上年亏损增加的企业,工资计划可适当核减,但核减量一般不超过上年清算工资总额的10%。如果企业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或已2年以上未增加工资的,那么该企业第二年的工资总额将适度增加;如果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或高于本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工资总额增幅将被控制。
有些企业的工资是计件发放,职工可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来确定计件单价,但计件单价不超过两年就要调整一次。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增长比例不低于企业经营者年薪增长比例。
市总工会民主管理工作部梅部长介绍说,这次出台的《南京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只针对市国资委监管的9个集团及下属企业,主要是将这些企业的工资总额纳入统一管理,确保在企业效益增加的情况下,职工工资收入将同步提高。据悉,南京最早就是在国企中推行集体合同的,目前国有企业已全部实现集体协商,但还有一部分国企并没有把工资协商单独拉出来谈,没有细化,而有的做得比较好的国企在工资增长方面甚至具体到了某一个岗位。梅部长告诉记者,他们还将积极向市政府建议,让国企职工工资增长和GDP以及经营管理层业绩挂钩。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