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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亏损企业也得加薪5%
  2008-4-29 11:02:39   国际金融报   点击数: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2008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平均指导线为11%,其中上限为16%、下限为5%。

  上海市劳动部门表示,这是经综合考虑该市2008年经济增长、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人工成本及2007年工资水平等情况制定的,“今年的工资增长指导线较去年的水平都有所提高。其中,5%‘下线’基于物价增长等因素确定,企业今年工资涨幅应至少达到这一比例,才能使劳动者生活水平和上年相当。”

  今年的指导规定除把盈利企业细分为盈利水平较高、盈利水平一般之外,还明确指出,企业亏损的,也可参照5%的下限增长工资。劳动部门要求上海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合理安排2008年工资调整幅度。

  劳动部门还建议,企业方和职工方应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及工资调整幅度等。

  图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为2892元,比上年增长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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