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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级蓝领”能享国务院特殊津贴
  2008-4-16 19:11:09   津报网--每日新报  点击数:

  天津市培养12万高技能人才 建立30个培训基地

  以往,政府特殊津贴都是颁发给专家、博士等高科技人才。今年,这项待遇首次向高级技能人才伸出“橄榄枝”。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为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起,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范围。天津市今年也将加大对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今年天津市启动的高级人才培训工程将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1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超过28万人。

  享受特殊津贴选拔有标准

  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每次选拔不超过400人。高级技能人才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国家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省(行业)技能人才表彰,业绩突出,影响广泛;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实践经验丰富,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

  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周期、津贴标准、经费来源和发放办法,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相同。

  本市培养12万“高级蓝领”

  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天津市启动的高级人才培训工程将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1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超过28万人。为了扩大企业在职职工培训规模,本市根据在职人员的生产和生活特点,通过采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社会和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规模。同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确定专业方向,按照工作任务的逻辑关系设计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训练能够穿插进行,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关键岗位设“首席工人”

  今年天津市要建立3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为天津市培养高级蓝领的“摇篮”。建立技能带头人制度,在关键岗位设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建立名师带徒制度,通过师傅在生产岗位上的“传、帮、带”,提高中青年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创新能力和职业素质。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可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评价。对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技师、高级技师水平的,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可直接认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制定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在岗位测评和确定岗位薪酬时,充分考虑技能因素,逐步增加高技能人才的工资收入。制定对关键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在培训、休假、出国进修、健康体检等方面的鼓励办法,为高技能人才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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