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起,甘肃省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比原标准提高190元/月,二类、三类、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了180元/月。许多低收入者担心,4月3日前发放4月工资的单位能否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4月14日,针对这些疑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相关工作人员做了解答。
提前低于标准发放需补足差额
据介绍,根据规定,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于4月3日执行,在此前已经发放了4月份整月工资的单位,如果实发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及时补足工资差额。但4月1日、2日两天的工资可仍按原实际工资标准的日平均工资发放,不需补足差额。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不执行标准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据介绍,对于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劳动者可向所在辖区县级以上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兰州市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具体为,兰州市劳动监察大队:8180843;城关区劳动监察中队:2178588;七里河区劳动监察中队:2666169;安宁区劳动监察中队:7666164;西固区劳动监察中队:7555962;高新区劳动监察中队:2160613;红古区劳动监察中队:6211681;榆中县劳动监察中队:5221727;永登县劳动监察中队:6416839;皋兰县劳动监察中队:5721064。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