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工资报酬>>正文

淄博建筑工最低日工资将被确定为23元
  2008-3-24 17:54:32   淄博晚报  点击数:

 今后,淄博建筑工的最低日工资将被确定为23元。昨天记者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根据我省刚刚下发的《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被分为了三档,其中中心城区、临淄和淄川最高,均为每天35元。

  通知说,从今年4月1日起,我省将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日工资折算办法,重新确定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并被分为三档,分别为35元/工日、29元/工日、23元/工日。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重新调整后的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6元/工日提高到44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4月1日后,我市建筑工的日最低工资将执行新标准,其中张店区(包括张店和高新区)、临淄区和淄川区为35元/工日,博山区、周村区和桓台县为29元/工日,沂源县和高青县为23元/工日。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