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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08-3-20 16:56:23   佛山日报  点击数:

  18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告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690元/月调整至770元/月,4月1日正式执行。

  根据调整后的标准,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为770元,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43元/小时。此外,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4元/小时。

  记者从刚刚举行的三水区春季人力资源招聘会上了解到,目前该区企业对普通工人开出的月薪大部分在1000元以上。而如果是技术型岗位,不少企业给出的月薪是3000元以上。整个招聘会上,月薪800元的岗位极少,区内一些酒店招收保安等岗位,给出的月薪也在1200元左右。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浩明介绍,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省、市劳动部门的统一部署。目前全区给工人每月700多元工资的企业很少,这次调整基本上对企业影响不大。不过对普通劳动者来说,最主要的影响是失业救济金和企业放假时的工资两个方面,今后失业救济金要参照这个标准发放,另外,企业放假时,对职工发放工资要参照最低工资发放,因而提高标准将使劳动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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