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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厦门市委建议最低月薪标准提高到900元
  2008-2-28 19:25:41   海峡导报  点击数:

  目前,厦门的工资水平远低于广东、江苏和浙江等的一些城市,对外来人员没有太大吸引力。

  而据“十一五”规划预测,到2010年厦门市用工需求将达到162万,需新增从业人数50万左右,而同期厦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约为15.5万人,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约为5.5万人,劳动力缺口预计为29万。为此,农工党厦门市委在今年两会提案中建议,将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月900元,以更好地缓解厦门的用工难题。

  建议

  农工党厦门市委主要建议有:

  一、将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月900元。

  农工党在调查中发现,2006年厦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同口径)远低于广东、江苏和浙江的部分城市,导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也远远低于这些城市,在19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九。2007年,上调后的厦门最低工资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每人每月750元,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每人每月700元,仍低于不少城市,导致外来工向工资较高区域转移。同时,厦门内部还存在“剪刀差”,即集美、同安、翔安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比思明、湖里、海沧低了50元。这进一步加剧了同安、翔安和集美的“用工难”。因此,农工党厦门市委建议,2008年将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月900元,并于今后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跟踪,及时调整。

  二、限制“夕阳”产业

  农工党在调查中发现,世界500强企业在厦门设立的67个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基本不缺工。但是,目前厦门市工业企业中绝大部多数还是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的用工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农工党厦门市委建议,今后厦门要加强对企业用工的宏观调控,制定产业发展目录,明确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一方面鼓励引进《财富》500强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入户厦门;另一方面对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的“夕阳”产业,要允许并鼓励其向内地转移等。

  (刘荣忠,本报“非常10+1”专家团成员,中国就业促进会常务理事、厦门市创业与培训协会会长、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提高农民工的工资与待遇,这是从上到下、大家跟社会共同呼吁的问题。根据实际提高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吸引农民工,是对的。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如果提得过快,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导致有些中小企业无法承受。所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要根据实际,摸清厦门企业的承受力。如果企业承受力可以,我们就可以先走一步,一下调到900元。但是,我担心厦门很多企业会承受不了,因为最低工资标准一调,企业为员工缴交的三金也要相应增加。我看资料,目前上海最高的是840元,可能最近还会有适当的调整。像广东,最高的是800多元。所以,从厦门目前情况来看,我认为调整到800-850元是比较适宜的。当然,过两年随着进一步发展,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900元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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