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从今年元月1日起,陕西省四个类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其中府谷县属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由过去的500元/月提高为56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2元/小时,较原来提高0.6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工资标准,任何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根据有关法规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劳动者遇到拖欠或克扣工资的情况,都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据调查,目前我县大部分劳动者的收入基本在最低标准之上,像餐饮等一些服务行业,虽然收入较低,但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向劳动者提供免费食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类似的投诉较少。工作人员还表示,近期将在全县范围内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正常劳动职工的实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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