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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工资今年最高可增15%
  2007-9-27 15:52:22   羊城晚报   点击数: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劳动局获悉,市劳动局已于日前转发《关于发布广东省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东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3%,预警线为15%,下限为零增长或负增长,指导线意味着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最高可达15%。

  据介绍,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它包括工资增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

  根据此次公布的指导线,凡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均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根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水平、工会组织意见等情况,按照10.3%的基准线安排本年度工资增长。企业在安排工资增长时,要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保持企业的发展潜力。

  此次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上线(警戒线)和下线分别为15%、2%至零增长。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对于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再增加工资。对于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上线。

  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每月690元,并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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