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工资报酬>>正文

山西发布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07-6-11 9:07:43   山西新闻网   点击数:

  6月5日,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8%;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根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公布的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的所有城镇企业(包括中央及外埠驻晋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市、各部门根据全省今年的工资宏观调控目标,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应围绕基准线安排;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在岗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工资增长可在上线之内安排;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增加的企业,工资增长应按下线执行,但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继续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其中,对煤炭运销、电力、金融保险、证券投资、高速公路、供热、供水、供气等垄断性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200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300元)2倍以上的,原则上2007年度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不得超过5%。有条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经过批准,可以在“两低于”的前提下和工资指导线范围内,自主决定工资总量和工资水平。非国有企业可以根据本年度工资指导线的要求,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自主决定工资分配。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