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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今年企业职工工资涨幅不能低于6%
  2007-5-8 13:10:51   新华网天津频道  点击数:

  日前,天津颁布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4%,上线22%、下线6%。不论企业经济效益如何,都应确保职工收入有所增长。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目的,是为了引导企业适时调整工资、促进职工工资增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是政府为天津企业职工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确定的预期调控目标;上线是政府对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最高限度;政府确定的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幅的最低水平为下线。

  新的工资指导线颁布后,天津市国有、国有控股等企业,可参照基准线14%的水平核增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并在税前列支。同时,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在天津市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企业,都应参照工资指导线确定本企业人均劳动报酬的增幅。

  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2007年,天津市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应当按照工资指导线上线22%的水平安排本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14%的水平,安排本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亏损企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不得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6%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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