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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对公益性岗位进行工资补贴
  2007-3-12 14:54:13   海南日报  点击数:

  3月11日清晨6:30,海南省海口市还笼罩在薄雾之中,在滨海公园里,48岁的护理员肖海芬陪着72岁的林阿婆开始了每天的晨练。

  肖海芬1997年从海南省华侨公司下岗,现在是住在滨海新村的林阿婆从省夕阳红老年人服务中心聘请的一位护理员,她的工作就是全天照顾林阿婆,包括晚间的陪护。与一般的保姆不同的是,在她的收入中,除雇主支付的工资外,每个月另有480元是由政府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的补贴。

  这就意味着,政府为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而给予的补贴,不但帮助了再就业职工,而且间接补贴了聘用护理员的老人,使双方都得到了实惠。

  据了解,公益性岗位是由机关事业单位(含部队营区管理服务部门)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范围包括劳动保障协管等管理服务岗位、公共安全保卫、保洁、绿化、社区文化、教育、托老、托幼服务等。国家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对象进行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标准为其实际月工资的60%,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月600元。

  从去年8月开始,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委托,省夕阳红老年人服务中心招录了110名国有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探索着开展了上门陪护老年人服务工作。该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建红告诉记者:“下岗职工年龄都比较大,干照顾老人的活比年轻人更安心踏实,让老人更放心一些。有了政府给予公益性岗位的补贴,他们的福利待遇也有了保障,每个月的政府补贴中有110多元用于缴纳社会保险金。”

  目前,海口市各条街道共有100多户老人接受了这批下岗职工的上门陪护服务,这些老人的年龄从60岁到80多岁不等,老人们对这样的服务非常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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