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劳动、人事、薪酬3项制度改革计划,深圳国有企业职工须于2008年底实现正式工与劳务工同工同酬,但由于同工不同酬问题在国有企业一直存在,用2005年至2008年3年时间完全改革成功,还有些困难,因此,国资委方面给各国有企业留下滞后时间,限期改革,截止2009年初完全实现员工同工同酬。”深圳市国资委副主任高雷日前透露。
谈到深圳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后薪酬制订标准时,高雷指出,国有企业的薪酬制订将依据深圳市CPI(消费价格指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幅与深圳市平均工资增幅,使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市场接轨。
高雷表示,这样的薪酬体系对习惯了铁饭碗的老国企观念的员工必然造成冲击,对年轻与刚进入国企的员工更加有利,新的薪酬体系更贴近市场,可升可降,而之前国企员工的工资则只升不降。
按照国资委改革计划,深圳市相关制度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国有企业员工身份不同(有劳务工与正式职工之分),通过改革,使得国企员工身份一致;另外,国有企业员工存在同工不同酬情况,也是国企3项制度改革的重点,国资委试图通过国企改革,使国企员工实现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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