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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伙食补贴等不得作最低工资标准组成部分
  2007-10-10 10:36:29   新华网   点击数: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从10月1日起开始调整。按规定,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不得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组成部分。

     从10月1日开始,宁夏最低工资标准将分区域在原有的基础上每人每月上调11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同步调整,一类区由5.20元调整为6.40元,二类区由5元调整为6.10元,三类区由4.70元调整为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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