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工资报酬>>正文

巴州出台八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
  2007-1-26 15:18:10   巴州报社   点击数:

  从去年5月1日起,在库尔勒市,只要你是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你的最低工资不能低于500元;在焉耆、和硕、和静、博湖、尉犁、轮台、若羌和且末县,你的最低工资不能低于480元,而且用工单位必须为你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简称“三险一金”)。作为巴州人民政府为群众办实事之一,去年,自治州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额达150元。

  1月23日,记者从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及自治州的实际,去年,自治州出台了八县一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自治州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库尔勒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焉耆、和硕、和静、博湖、尉犁、轮台、若羌和且末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80元。与以往相比,月最低工资增加了150元。库尔勒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5元,焉耆、和硕、和静、博湖、尉犁、轮台、若羌和且末县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

  据了解,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

  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对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行为,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