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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企将建工资集体协商制
  2006-1-6     点击数:

  “调查显示,北京市相当数量的企业目前仍存在职工多年不涨工资、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北京市委副书记、北京市总工会主席阳安江日前在北京市总工会十一届四次委员(扩大)会议上表示,北京市将争取三年内在60%的已建立工会组织、企业改制并能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或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建立比较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持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据了解,北京市西城区作为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的试点,2005年有379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其中区域性合同覆盖公有制企业100家、非公企业200家,为大面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积累了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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