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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力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06-3-17     点击数: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天津市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质量,为此,市劳动保障部门昨天发出通知,再次对企业工资协商员进行培训,取得工资协商员资格的可以担任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

  企业必须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上,执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管理办法。今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继续将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纳入全市经济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目标责任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管理制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企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增幅挂钩制度,确保职工收入稳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将扩大到3000户。

  本次培训时间从3月21日至3月23日,今明在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报名。电话:23261263、81519016、8151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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