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不含从化、增城、番禺、花都四区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先前的2585元/月上涨到了2820元/月,而一般将职工社平工资作为重要参数的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待遇也将有望水涨船高。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和市统计局近日联合公布了“广州市200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其中市属及各区(不含番禺区、花都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820元(此前一年度为2585元),这一数字已连续多年每年上涨超过200元。
四区市工资均有增长
据公布,2005年广州市属和各区(不含番禺区、花都区)职工年平均工资33839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820元;番禺区职工年平均工资23226元,职工月平均工资1936元;花都区职工年平均工资2664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220元;增城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1336元,职工月平均工资1778元;从化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0004元,职工月平均工资1667元。
有关通知要求,广州各区及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各参保单位,凡按2005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等计算的事项,均按该标准执行。
社保征缴将调高少许
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在目前广州市所推广的五项社会保险当中,其缴交部分均与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紧密联系。这一数字的公布直接决定了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新社保年度广州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计算基数”,意味着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按新的数字缴纳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费。比如,养老保险方面,其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
保障待遇会水涨船高
参保人缴费部分增加了,其所享受的保障待遇也将肯定上调。据了解,从1994年起,广州市就已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在正常情况下,每年的养老金都将按社平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随职工平均工资“水涨船高”。而按照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以及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他们的社会保险待遇也将得以提高。仅以医疗保险为例,广州医保的“封顶线”(即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须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本年度累计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去年计算的封顶线为12.4万多元,按新标准计算的封顶线则13.5万多元,足足增加了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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