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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去年17146元
  2006-3-28     点击数:

  昨日,福建省统计局正式对外发布公告说,2005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146元(2004年15603元;2003年14310元;2002年13306元。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5元)。

  据介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即:职工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12个月)/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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