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辽宁省最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达每小时6元,这就意味着钟点保姆、快餐店小时工等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资将要上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规划处的佟处长介绍,辽宁省小时最低工资将有所提高,一类地区由5元调整为6元,二类地区由4元调整为4.8元,三类地区由3元调整为3.5元。而月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由450元调整为590元,二类地区由400元调整为480元,三类地区由350元调整为420元。
目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一类地区,沈河、和平、皇姑、铁西、大东、于洪、东陵、苏家屯、新城子九区为二类地区,新民、辽中、康平、法库四县(市)为三类地区。沈阳市会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尽快提高沈阳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要公示最低标准
据介绍,在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10日内,用人单位就应该将最低工资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劳动保障行政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将责令用人单位按所欠工资额1至5倍的标准加付劳动者赔偿金。
辽宁省小时最低工资调整后,省内各市正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消费水平和用工单位的实际支付能力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将于8月1日前上报省政府,获得批准后即可实施。
沈城小时工现状喜忧参半
当日,记者对沈阳“小时工”工资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目前沈城大学生家教的小时工资为重点大学每小时20元,普通大学、大专生每小时10元到15元不等,而家政服务为每小时15元左右。
相反,沈阳一些大型快餐店的小时工资都在4元左右,但仍有部分快餐店的最低工资在3元左右。如不及时调整,明显违反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门也提醒劳动者要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对企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劳动者可投诉举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裁决。
名词解释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指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所雇用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包括4小时),并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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