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政策法规>>正文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居民医保缴费补充通知》
  2008-6-5 18:30:27   西安晚报  点击数:

  参保居民在领取信息单后,可前往工商银行网点缴纳费用,费用缴纳后即可领取医保证。记者昨日获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了缴费方式、看病报销方式等。

  家庭成员保费一次性缴齐

  6月1日~10日,率先启动缴费工作的莲湖区的参保居民,可在本区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具体缴费网点见社区内公告)。6月11日起,参保居民可根据缴费时间安排,就近到我市工商银行任何一个营业网点缴费。

  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居民缴费时,应将户籍内所有已参保登记居民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缴齐。缴费前,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将在社区、家委会等地张贴公告,告知并督促参保居民前来领取《参保居民缴费信息单》,或入户发放,确保每个参保居民及时拿到。参保居民持信息单,按规定的缴费时间,就近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可以采取现金或银行卡等多种形式。

  银行核对参保居民的缴费信息后,收取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向参保居民打印缴费凭证。参保居民持缴费凭证,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全额补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以后参保时除正常缴费外,个人还应全额补缴通知施行之日起至参保时的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缴50%),补缴医疗保险费部分财政不予补助,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从参保居民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计算,等待期内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居民住院实行挂账结算

  参保居民住院治疗疾病须符合《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少年儿童病种目录》另行规定),病种以出院第一诊断为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要求住院治疗的,持《居民医保证》可就近选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公布的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并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备案。

  参保居民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比例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个人负担部分,根据预交押金情况,多退少补;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结算。参保居民符合规定住院治疗时,凡符合规定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和服务设施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直接纳入报销范围,根据所住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按相应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予以报销(即乙类药品、体内置放材料、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特检特治等费用,不再按原规定先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再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报销的办法执行)。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